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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材合法性贸易要求对木业企业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分析

发布日期:2017-04-04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347

对欧盟新木材法案的应对,虽然会给中国木材企业带来产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但是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销售收入增加的有利影响。第一

对欧盟新木材法案的应对,虽然会给中国木材企业带来产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但是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销售收入增加的有利影响。

第一,森林认证产品可能带来的产品溢价。经过森林认证的产品可能带来消费者的额外支付溢价。欧盟的消费者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程度较高,因此对于具有环境保护标识的产品愿意支付比普通产品更高的价格。根据 1994 年对欧洲消费者的调查,消费者对经过森林认证的产品一般愿意支付比一般普通木材产品高出 5%~15%的额外支付价格,1997 年的消费者调查表明,消费者对经过认证木材产品的额外支付溢价为 13. 7% 。因此,虽然采用森林认证的应对方式可能带来企业产品成本较大幅度的上升,但是如果同时考虑可能带来的消费者溢价收入,则欧盟新木材法案的实施所带来的财务不利影响可能显著降低。

国际木材合法性贸易要求对木业企业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分析

第二,成本向价格的传导可能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对于消费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而言,成本上升的影响可能较容易传导到消费者价格中去,令产品销售价格同时上升。产品成本上升向销售价格的传导程度取决于产品需求弹性大小,弹性越大,价格传导越弱,弹性越小,格传导越强,前者成本上升主要由生产者承担,后者成本上升主要由消费者承担。根据对企业的调查,中国出口欧盟的强化木地板、复合木地板多强调新的花色品种设计,一般单一批次的生产数量不大,而相当部分传统小型造纸企业向欧盟出口特种纸,这些产品大多不适合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自动化程度很高的大型机械化生产,而欧盟对这样小批量产品又存在着客观需求。因此,这些产品成本上升后可能较容易传导到消费者价格

第三,产品市场份额的提高和规模经济性。欧盟木材法案相当于一个市场壁垒,如果跨过了这个壁垒,则中国木材企业向欧盟市场出口的规模可能扩大,市场份额有可能提高。

由于欧盟新木材法案的实施必然会使得一部分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放弃欧盟市场,从而对于认真应对可以继续出口欧盟市场的中国木材企业来说,欧盟市场的份额将会提高,即使单位产品的利润率降低,企业向欧盟出口总量的加也有可能增加企业的总销售利润。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也有可能通过规模经济性的增强,而进一步降低企业产品的平均成本,对中国木材企业的财务状况带来有利的影响不利影响

第一,企业生存压力不断加大。中国木材企业的经营环境以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为转折点,正在不断地恶化。在国际金融危机所导致的国外出口需求和房地产业宏观调控背景下的国内需求增速减缓的同时,木材企业的生产成本却在较大幅度的提高。根据对胶合板企业、木地板和造纸企业的调查,与2008 年相比,2011 年中国木材企业的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成本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原木、锯材等原料价格上涨幅度约在 10%~30%; 而木材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普遍增加了一倍; 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达到了 6. 6%,三者相加使得企业的单位产品平均出口成本上升了 20% ~40%左右,可以认为中国木材企业快速扩张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欧盟新木材法案的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可能在木材企业经营环境恶化的基础上,对中国木材企业再增加不利影响,所以其不利影响的程度有叠加放大效应。企业经营环境的恶化可能对欧盟新木材法案的不利影响产生叠加放大效应。

第二,企业盈利空间已经不大,但却表现出较强的成本上升消化能力。据国家统计局的企业财务数据,2008 年以来中国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制造业、木家具制造业、纸及纸制品制造业 3 个行业企业成本利润率基本在 3. 5%至 6%之间波动; 分产业来看,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制造企业成本利润率呈现出上升趋势,自 2008~2011 年,年度平均为 5. 28%,造纸及纸制品企业成本利润率则存在明显波动,年度平均为 5. 42%; 家具制造企业成本利润率也呈现增长趋势,从 2008 年到 2011 年,年度平均为 4. 29%。由此一方面反映了中国木材企业的成本盈利空间已经不大,同时也反映了中国木材企业在经营环境恶化的情况下,对成本上升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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