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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阔叶木外销委员会(AHEC) 和新的欧盟木材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1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464

 

  【中国木材行业供应商网讯】欧盟委员会提出的“非法采伐立法”已经在议会里通过了。同时它也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非法木材贸易不再可以被接受。法令必须在木材业上执行。

  七月份,欧盟委员会、理事会和议会代表,同意从欧洲法律文本执行取消非法木材贸易。七月七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的多数选票胜出,可以很肯定的是欧洲议会将在九月正式通过立法。

  一部分的激进分子,也许对木材方面的知识有限,想为所有木材产品全面的合法化,根本没有考量他们是否是低风险的来源。实际上无法实施这种措施,并会影响成本,造成木材很难与其他建筑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竞争,在没有两者的压力下,证明他们是合法的。好消息是“尽职调查”(duediligence)和“风险概念”(riskassessment)是任何木材立法的重要组织部分,实际上,新的欧洲立法会照搬对于2008年美国通过的雷斯法案修正案(USLaceyActAmendment)。

  有趣的是,美国硬木联合会发挥了关键作用并以身作则,例如支持通过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USLaceyActAmendment)。经过商讨之后,欧盟表示,如果在欧洲商人身上发现木材的来源违反法律,包括欧盟以外的人将通过复制任何国家的法律来对付他们。

  同等重要的是美国阔叶木外销委员会(AHEC)的欧洲机构一致的游说委托塞内卡克里喀研究,显示了不到百分之一的美国硬木的风险来自不合法来源。这样的风险强烈地影响了欧盟的利益。

  较早的立法草案要求所有木材供应商,不论非法伐木的风险都要提供合法的证明全面追踪到“收获特许权”(concessionofharvest)。有人甚至建议实行强制第三方持“可持续性”认证,在所有欧盟市场上交易的木材产品上标签。

  商定的案文包括一个条款,“轻微的风险”非法伐木的木材产品是不需要额外的措施。实际上,“风险概念”(riskassessment)的评估是欧盟立法的核心。所有在欧盟的经营者,“优等”木材和木材产品在欧洲市场上将会被要求进行尽职调查过程,除了再循环产品。这个过程会涉及系统化的风险评估和“适当和应当的”程序以尽量减少确认的风险。减低风险可能包括要求附加文件或第三方认证。

  对于强制性的要求已经大大地减少,现在在欧盟里下游的交易商必须要知道木材产品是从何得到的和发售给谁(就是所谓的一来一往的追踪(one-up-and-one-down))。这不会涉及任何的官僚主义,因为证据可以是-发-票或收据,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存财政记录。

  执法和制裁的责任会落在个人会员的国家,如英国、德国、西班牙等等。虽然方法可能会因国家之间的法律而有所不同,立法将会效仿雷斯法案(LaceyAct)。如果当局设定一个授权的运营商进行非法交易原产品实行的制裁水平将可能取决于判决的有效性和合格水平运营商的尽职调查制度。

  在美国硬木行业的一大步发展,AHEC已委托PEInternational承担生命周期评估(LCA)的研究不断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确保适当和公平的承认美国硬木符合环保特性。这个话题带出关于二氧化碳排放量关系到美国硬木运输从美国到欧洲和其他地方。大多数的运输是通过海域,因此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微不足道的。根据林业产业有限公司(ForestIndustriesIntelligenceLtd)独立顾问说道:“美国硬木森林评估从欧洲经销商进行碳足迹,发现森林里树木的生长会累计碳,跟采伐造成的排放量、处理和运输方面相比之下显得多。事实上,运输在整体碳足迹上来说是次要的因素。尤其是通过海域运输。举个例子,林业工业(ForestIndustriesIntelligenceLtd)为AHEC表明,即使一个完整海上世界只要旅程超过40,000公里的行程将容易抵消的碳组合。

  那当然在以科学为依据的事实和数据来支持这个例子,LCA会检讨美国硬木“碳足迹”以便符合国际的碳标准。因此,欧盟新法律将提供欧洲进口商强烈的动机和必要的程序,要求欧洲木材进口商减低非法伐木的风险。通过AHEC和LCA的研究,已经可以看出美国硬木已经符合了这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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