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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可持续贸易该如何实现

发布日期:2014-12-12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478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在发展林业方面,通过木材出口加大采伐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造林事业的发展,如瑞典、新西兰等国就是这样做的。全球如何实现木材的可持续贸易的问题,根据中国,尤其是广东省的实践,就全球如何实现木材的可持续贸易,主要必须做到如下三点:
    一、全球如何实现木材的可持续贸易的关键是各国政府对林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一)各个国家对林业发展要立法和建立强有力的执法队伍
    中国解放后,由于发展的需要,木材使用量大幅度增加,中国的森林资源乱砍滥伐严重,造成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1984年9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并成立各种森林执法机构和队伍,1998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法律责任等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木材进行限额采伐,采伐木材必须有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然后实行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并根据《森林法》建立森林执法队伍,这对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起到非常重要作用。除了对林业立法外,各国要提高对林产品森林认证的认识,只要各国通力合作,加强海关的检查,我认为就可以落实中国和欧盟双方领导人达成的保护自然资源、打击木材非法采伐的合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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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国要根据各自的国情出台政策鼓励林业发展
    中国的森林资源经过三十多年来的过量采伐后,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现存的森林资源根本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木材的需求,木材供需矛盾突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我国已把发展林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了加快造林步伐,已由过去单一的公有制造林发展到多种成分的非公有制造林,并把发展速生丰产林提高到议事日程。国家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林业发展。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9号文件《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又出台了许多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强调“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等等,这些政策都十分有利于林业的大发展。实践证明,中国出台政策后,使中国的森林资源资源有了很大提高,在木材产量由1983年的5232.3万立方米发展到2008年7357.32万立方米,增长40.61%的情况下,中国的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不但没减少,而且有较大的提高。从清查数据表明,中国政府通过立法、立法检查和出台各种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后,使第七次(2004-2008年)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的森林蓄积量比立法初期第三次清查(1984-1988年)增长46.19%,森林覆盖率也提高了7.38个百分点。
    广东省是中国木材加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2012年消费木材超过一亿立方米,但是,由于认真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发展林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木材加工业木材消费量大幅度增长的形势下,广东省的林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广东省的森林覆盖率由1983年的27.20%提高到2012年的57.7%,9年间提高了112.13%、活立木蓄积量也由14982万立方米发展到48309万立方米,增长3.22倍。国际林业研究中心主任FrancesSeymour女士,在2007年9月19日中国政府、欧盟委员会、德国政府和英国政府联合召开的“森林执法与行政管理会议”上的发言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她说:“……比较近5年来,全世界森林资源增长量多的是中国,……”
    二、正确处理营林和木材加工贸易的关系也是全球如何实现林产品的可持续贸易的关键
    林业是由营林生态和产业组成,营林是生态和产业的基础,营林的发展带动了产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又促进营林的发展,营林和产业是林业的两个翅膀,缺一不可。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应的重要任务。木材加工业在发展中,不仅不会破坏生态,反而了实现了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广东省改革开放34年来,木材加工业在发展中实践经验的总结。
    林业产业经营周期相对较长,一旦出现政策和管理失误,恢复困难。因此,为实现木材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管理和宏观调控,只要管理得当,是可以取得双赢的。广东省的木材加工业是中国木材加工业比较发达的省份,广东的木材加工业共2万多家,其中,家具6000多家、造纸企业400多家、胶合板企业200多家、中纤板企业74家等。改革开放的34年来,工业产值工业总产值亦由1978年的206.56亿元,发展到2012年的95602.09亿元,34年间更是增长了461.83倍。工业木材消费量已由1978年的151.43万立方米,发展到2012年的约11357.4万立方米,34年增长了74倍。其中:原木(含进口木浆702.19万立方米)约3312.91万立方米,占29.17%;废旧木材产品和小材折原木材积约8044.49万立方米,占70.83%。由于管理工作跟得上,在1985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十年绿化广东”的基础上,1987年提出“林纸一体化”,1994年又首先提出,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把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种,划出5000万亩为商品林,其中:1000万亩为速生丰产林,1500万亩为工业原料林等,并首先提出木材加工企业建立木材后备资源建设问题。对如何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森林资源和木材的循环利用,摆在业内的议事日程,使广东的木材加工业在发展中,实现了木材消费量和森林资源蓄积量双增长,广东的木材产量由1978年230万立方米,上升到2012年的759.86万立方米,增长230.37%,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和提高。
    每年的工业木材消费量虽然不断增加,但是并没有使广东的森林资源下降,相反,带动了广大群众的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目前全省的群众造林积极性非常高涨,造林形势是多年来比较好的,实现了森林资源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大发展而大幅增长,使广东的生态出现了“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好局面。实践证明,木材的采伐与植树造林正在成为互相促进的共同体,50-80年代中期,广东由于木材加工业不发达,林农得益太少,造林只有一个积极性,群众的造林和护林积极性较差,形成了木材砍的多种的少,即使造林计划完成了,但是,由于管理工作跟不上,林木生长较差,南粤荒山也越来越多。营林和产业是林业的两个翅膀,缺一不可,抑制加工业则营林生态建设缺乏动力;发展木材加工业则有利于激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更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改善。木材需求拉动了营林生产,木材加工业的大发展促进营林生态建设,这在一些国家已是有目共睹的成功之路。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发达的木材加工业,营林就缺少生机和活力,农民不富,也难以有效地建设生态林业和保障生态林的安全,没有发达的木材加工业,林业就没有地位。广东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森林资源,使广东成为世界木材加工厂。
    广东省是我国进口木材比较多的省分,2012年进口木材折原木材积6268.59万立方米,其中原木221.56万立方米,只占总进口量的3.53%、废纸折原木材积4805.3万立方米,占总进口量的76.66%,广东每年约有60亿美元的木质家具、人造板和木制品等出口到世界许多国家,成为世界木材加工厂。
    三、充分利用废旧林产品为原料提高木材循环利用水平
    2012年广东木材加工业共消费木材折原木材积约11357.4万立方米,其中:原木(含进口木浆702.19万立方米)约3312.91万立方米,占29.17%;废旧木材产品和小材折原木材积约8044.49万立方米,占70.83%。在木材消费中:
    (一)造纸:产量1636.84万吨,消费木材约7365.76万立方米,其中消费废纸制浆1473万吨,折原木材积约7365.76万立方米,约占80%;(二)1、中纤板产量462.3万立方米,约折原木材积约739.68万立方米,其中消费小材及边角料等等废弃物折原木材积443.81万立方米,占60%;3、刨花板产量230万立方米,消费木材约345万立方米,其中,小材及边角料等等废弃物折原木材积234万立方米,占68%。仅造纸和人造板生产消费的废旧林产品,折原木材积约8044万立方米,约占工业木材消费量的70.82%。
    如果世界各国能够把废旧林产品充分利用为工业原料,提高木材循环利用水平,就能少砍很多树,这样对全球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木材可持续贸易和节约生产成本也是很好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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