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木商网
全国服务热线
400-6428-388

1名身家千万沉香商人的破产自白书

发布日期:2015-07-02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288

   看着这两年的沉香市场如此火爆,作为一名曾经的沉香商,我想就此机会也发发言。一是说说我的破产经历,二是揭露一下沉香市场的秘密和内幕,来弥补一下我当年所犯的错误。

  在2001年跟随父亲做沉香的时候,那时候我22岁,那时候沉香市场热度一般,父亲带着我跑遍了各个沉香货源地,那时候沉香的资源也很紧缺,但是没有现在这么紧俏。2006年父亲看我可以独立经营生意了,便把生意完全交给了我。在我接手的第二年开始,沉香市场出现了回暖。沉香开始成倍的上涨,仅仅4年的时间,我就赚了近千万,我因此也开始膨胀起来。

沉香

  随着沉香市场越来越紧俏,好的野生货源非常难找。但是面对日益变热的沉香市场。我怎么能放弃如此赚钱的一个机会。当时跑越南,忽然接触到一个同样做沉香的广西老乡,老乡对我说:“现在好货那么难搞,谁还做真沉香了,那能赚多少钱呀 ,我给你介绍一供货商,他那里的沉香,专家都分不清楚。”出于对暴利市场的渴求,我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看了一下,觉得应对当时的沉香市场,确实可以鱼目混珠,一下子就进了300万的假货。

  回到国内一路畅销,没多久,销售一空,赚了近一倍。当一个第一次尝到某种东西的味道的时候,如果好吃,他肯定还会想吃。第一次尝到了甜头的我,利益的驱使之下,我开始转变自己的想法:“这样就能翻倍,如果我多囤一点货,搞批发,是不是会更赚钱呢?”于是,在父亲劝阻未果的情况之下,我几乎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用来屯沉香的“假货”。那会儿,用一句不着调的话来说,就是连做梦都在想着数钱。

  但是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有几名客户反应自从佩戴和使用我的“沉香”产品,身体开始出现不适,局部出现红疹,比较红鉴定是因为假沉香添加了很多化学药水,所以含有大量的甲醛,“苯”、“苯比庇”和“多环芳香烃锋有害物质。有些人对这些物质过敏,就会出现此类反应。有些人即使不过敏,这些物质也是致癌物质,长期使用,也会影响健康

  当时年轻气盛,开始和几个客户对峙起来,由于赔偿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比较后客户联名和我打起了官司,比较后又请来一些媒体进行报道。从此,我屯了近千万的假沉香,以及我的批发计划完全泡汤,不仅臭名远扬,搞垮了祖业,而且我还破了产。

  所以朋友圈内对我有了两种说法,也许是你运气不好,有人说,为什么那么多造假的人,为什么只有你运气不好,但是我更相信第二种说法:“人都说沉香是佛教至宝,不仅可遇不可求,而且通灵三界,现在想想,这也许是对沉香的亵渎而应该遭受的报应吧。”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现在沉香市场假货与以往相比,更多了。很多沉香商家也曾说过,现在有很多在越南投资建厂专门作假的中国人将沉香运到中国销售,当然是还是有部分越南人为了利润而参与,而且这些造假的工艺技术,都是中国人的技术,那些造假的关键人员,也是中国人。

  由于现在人工沉香产量稀少,他们每年都会搞出各种造假的形式,有点用竹子仿制,有的用沉香藤和鳄鱼木等仿制(这类假沉香也是比较难区别的),有点收购大量的人工沉香木,一用沉香木进行泡油加化学香等各种手段造假进而高价出售,所以现在,刺鼻的药沉、压缩沉、广南沉等冠以沉香之名的假沉香比比皆是。而且,正如业界所说,还有一种“假沉香”,就是人工吊针沉香,做成手串冒充野生沉香,它对于沉香界来说绝对是一场浩劫,因为它的比较大罪行就是误导消费者,甚至真的死沉香也要生活在这种“假沉香”的阴影之下。但是他们大多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想要变成沉香,就要加香,而且是化学香。

  所以,我也想用亲身经历和经验提醒大家,由于化学成份的加入,长期佩带假沉香,会引起皮肤过敏,皮肤长期或熏闻这些假沉香,或影响人体健康,。因为化学的东西,一旦加热就会释放有毒气体,甚至致癌,所以大家在选购沉香时,—定要多看少碰,多学少动。

  比较后,告戒那些贩卖假沉香的商家,从佛学的因果角度出发,欺骗别人,来世被人骗,贩卖假沉香,或更有利用佛教用品的名义,卖假的沉香佛珠或利用人的心理说开过光的,因此谋取暴力。这些商家其实很可怜的,因为他们这样做的因果是来世在轮回的六道,种下被人卖的因果。害群之马,只有一世,害人之义,殃及累世。

中木商网电脑版文章底部公众号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热门木业商品推荐

最新木业资讯推荐

最新热门产品推荐


  中木商网版权声明:
  1、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木商网(www.wood888.net),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不良信息,纠错的问题处理,请发邮件到:2322599899@qq.com或致电:13997683138,我方1个工作日会做删除处理。

最新产品
最新价格
最新采购
推荐商城
推荐木业头条
推荐木业百科
最新资讯
热点问答
网站首页 | 木业品牌推广,中木商网的优势!  |  木材材积表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会员权限开通  |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会员升级  |  广告报价  |  免责声明  |  付款方式  |  | 标签总汇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鄂ICP备17006610号-1 | 公安备案号:42058302000197 | 企业邮箱 |
商务合作及投稿请联系手机(陈):17062455888  客服总台电话:4006428388  工作QQ:2322599899
电子营业执照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