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木商网
全国服务热线
400-6428-388

人造板或将零退税引发行业担忧

发布日期:2015-07-25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349

     从今年7月1日起,以三剩物为原料的人造板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率已从原来的80%降至为0,这突如其来的大幅度“砍税”在人造板行业立即掀起轩然大波。日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已积极向各相关部门递交关于人造板继续实行退税政策的请示,业内人士对这种一砍到底的退税降法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恶劣连锁反应表示担忧。 

    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的退税比率由原来的80%降为70%。然而,重点并不是10个百分点的降幅,而是赋予了另一个文件“一票否决”权。 

    通知规定,凡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不予享受退税待遇,而环保部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中,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都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行列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5月6日,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这一项中依然保留了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中国绿色时报》记者致电环保部获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版)》将于近期出台。 

    几年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就代表人造板企业向相关部门争取即征即退政策,几经努力和周折才将人造板即征即退的税率争取到80%。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介绍,这两个文件则将行业几年来的努力付之东流,加之当前经济环境的不景气,这对于大量人造板企业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石峰认为,胶合板、纤维板及刨花板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并不符合实际。他介绍,目前我国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已经根据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从设计规范、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行等环节彻底杜绝了“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污染因素的产生及排放,实现了清洁生产。 

    更重要的是,纤维板等产品以“小材大用、次材优用、综合利用”等特点为我国木材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石峰介绍,近年来,由于原料上涨,大多数企业都在微利运营,如果不能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绝大部分企业将从微利变成大幅度亏损,一方面将大大挫伤综合利用剩余物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木材替代产品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将对我国整个人造板产业造成重大冲击,并且直接影响下游产业的工人就业和上游产业的林农增收。 

    中国林产工业的专家陈水合日前也就此事上书有关部门,他说:“人造板是综合利用比较高的产品,1立方米的板材可替代3立方米的木材使用,我国是一个缺林少木的国家,人造板不但为我国节约了大量木材,创造了大量税收,还解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应当鼓励发展。” 

    石峰建议,有关部门不能将所有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企业都全部否定,应按照产能规模以及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分级,再对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限制性政策。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人造板企业进行清查。 

    石峰介绍,这项政策一经出台立即引起极大反响,已有上百家企业向协会反映诉求,并拟联合千家企业联名上书,希望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能从行业实际出发,调整相关政策
中木商网电脑版文章底部公众号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热门木业商品推荐

最新木业资讯推荐

最新热门产品推荐


  中木商网版权声明:
  1、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木商网(www.wood888.net),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不良信息,纠错的问题处理,请发邮件到:2322599899@qq.com或致电:13997683138,我方1个工作日会做删除处理。

最新产品
最新价格
最新采购
推荐商城
推荐木业头条
推荐木业百科
最新资讯
热点问答
网站首页 | 木业品牌推广,中木商网的优势!  |  木材材积表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会员权限开通  |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会员升级  |  广告报价  |  免责声明  |  付款方式  |  | 标签总汇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鄂ICP备17006610号-1 | 公安备案号:42058302000197 | 企业邮箱 |
商务合作及投稿请联系手机(陈):17062455888  客服总台电话:4006428388  工作QQ:2322599899
电子营业执照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