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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大有可为

发布日期:2015-07-27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318

在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行动中,林业能做什么?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在第212期《决策参考》中刊文——《林业在“

在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行动中,林业能做什么?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在第212期《决策参考》中刊文——《林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大有可为》,建议成立“一带一路”林业投资贸易促进会,开设“一带一路”林业生态文明论坛,打造西部绿色长城。

林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大有可为

据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月华介绍,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新时代丝绸之路涉及的多是发展中国家,要和平、要安全、要发展、要就业、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林业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顺应国家大战略,科学定位与合理站位,需要认真思考、统筹谋划、积极行动。

林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大有可为


这份《决策参考》给出三条具体建议:

一是成立“一带一路”林业投资贸易促进会,推动对外林业投资与林产品贸易。

近年来,我国林产品贸易发展势头很好。2013年我国林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285.43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6.55%,其中木质林产品为894.29亿美元,占贸易总额的69.57%。在贸易总额中,出口贸易总额为644.55亿美元,进口贸易总额为640.88亿美元,贸易顺差为3.67亿美元。林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潜力股,成立“一带一路”林业投资贸易促进会,可积极推动林业对外投资与林产品贸易。要及时适应国内经济新常态,适时抓住中国经济全球布局的机遇,凭借构建大消费、大市场的“大国经济效应”,发挥林业的优势和潜力,调整投资方向,缓解国内经济增长压力,积极推动国际林产品贸易与林业投资,从而达到调结构、保增长、促生态、稳民生的效果。同时,我国企业境外从事森林培育及相关业务时,应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协议及法律法规,按照境外企业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展造林、营林生产活动,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参与式管理,适当为周边地区的居民提供就业及培训服务,建立与社区的协商机制,加强民心沟通,为林业生产与贸易合作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开设“一带一路”林业生态文明论坛,加强国际对话,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扩大共识与增进友谊。

面对生态危机与环境压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已成为当前重要的价值观,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世界很多国家已形成共识。开设“一带一路”林业生态文明论坛,在此平台上构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增强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宣传生态典型,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际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合作,加强生态文化及其理念的交流,推进科学技术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生态危机。这些无疑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感情和共识,从而为落实国家大战略、大规划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打造西部绿色长城,以我国西部9省(区、市)和中亚西亚东欧为基础纽带,共建“一带一路”生态建设协作伙伴关系,加强区域协作。

西部9省份的陆地总面积占全国的44%、林地面积占35%,森林面积约78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平均18.31%,不及全国平均水平。森林蓄积量9省份合计50.25亿立方米,占全国的33%,森林资源增长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有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西部9省份涵盖了其中的11个,涉及306个县(区)。抓住机遇,加强合作,发挥林业生态功能,履行林业伟大使命,在北方绿色长城(三北防护林带)、南方绿色长城(南方沿海防护林带)基础上,充分利用亚欧会议(ASEM)、欧亚经济论坛等平台,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框架、《关于林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创造生态需求,促进投资和就业,打造西部绿色长城。构建包括我国中西部、西南部在内,延伸到中亚、南亚、西亚及东欧的绿色长廊,让“一带一路”成为沿线各国人民的绿色之路、美丽之路、幸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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