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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切单板用原木

发布日期:2016-05-29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427

   GB/T 15106—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刨切单板用原木的主要树种、尺寸、材质指标及材积计量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装饰材料贴面的刨切单板原料,不适用于制作人造木质板的原料。

  刨切单板用原木由林业企业生产、收购与经销或由刨切单板生产厂家采购进料。

  2 引用标准

  GB/T 144 原木检验

  GB/T 155 针叶树木材缺陷

  GB/T 4812 特级原木

  GB 4814 原木材积表

  GB/T 4823 阔叶树木材缺陷

  3 技术要求

  3.1 树种

  要求木质结构均匀、花纹美观、色泽鲜艳、粘胶性能好的树种。通常使用的主要是:

  3.1.1 阔叶类

  水曲柳、栎木(含柞木)、核桃楸、楸木、锥木、水青冈、山枣、檫木、甜槠、泡桐、色木、椴木、桦木、荷木、榆木、黄菠萝、樟木、楠木等。

  3.1.2 针叶类

  云杉、红豆杉、冷杉、陆均松、柏木等。

  3.2 尺寸

  根据刨机切片使用木方的长度以及不同宽厚度,要求原木的相应尺寸是:

  3.2.1 检尺长:2 m,2.6 m,4 m,5.2 m,6 m。

长级公差:允许
cm。

  3.2.2 检尺径:自26 cm以上,按2 cm进级。

  注:用户要求检尺径自40 cm以上或要求3.2.1所述以外长级者,由供需双方协商供货。

  3.3 材质

  分阔叶、针叶两类树种作出规定。

  3.3.1 木材缺陷检量方法及指标限度(见表)。

检量方法及指标限度→
缺陷名称

阔  叶  树

针  叶  树

活节、死节 全材长范围内,节子尺寸不超过检尺径15%的只允许:
2个 3个
漏   节 全材长范围内不允许有
边材腐朽 根节原木大头部位的单面边腐实足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小头及干材部位不许有):
5%
心材腐朽 腐朽面积不得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的(小头不许有):
4% 1%
虫  眼 全材长范围内及断面均不许有
纵裂、外夹皮 长度不得超过检尺长的10%
弯   曲 比较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曲内曲面水平长的(干材上的局部小弯,其拱高不超过3cm的不计):
1.5% 1%
扭 转 纹

小头1m长范围内的纹理倾斜高(宽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10%

偏枯、外伤

在检尺长范围内,单面偏枯(只允许表现在大头部位)、外伤的深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10%
锯口伤深度不得超过3cm

  注:单面边腐、单面偏枯,系指边腐弧长或偏枯宽度不超过该处圆周的1/4。

  3.3.2 上表以外,对下列缺陷作出规定:

  3.3.2.1 弧裂、环裂,按GB/T 4812的规定执行。

  3.3.2.2 小头或大头已脱落劈裂材,与劈裂边缘相切,其比较大宽度不超过该劈裂面成平行的原木直径1/2者允许,劈裂长不限;未脱落的按纵裂计算。

  3.3.2.3 下列情况不适合本标准:

  a. 双心或三心材;

  b. 贯通断面开裂及炸裂;

  c. 拔心面积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4%;

  d. 枯立木或烧伤木。

  3.3.3 除本标准3.3.1、3.3.2以外缺陷不予计算。

  4 木材缺陷解释、检验方法及材积计量

  4.1 木材缺陷

  按GB/T 155、GB/T 4823有关规定执行。

  4.2 木材检验

  4.2.1 尺寸检量方法,除本标准已作规定外,其他按GB/T 144有关章、条规定执行。

  4.2.2 材质评定方法,除本标准已作规定外,其他按GB/T 144有关章、条规定执行。

  4.3 材积计量

  按GB 4814规定执行。

  5 供货、交接

  5.1 林业企业生产或收购的刨切单板用原木,应单独归楞,妥善储存保管。供货付出时应进行复尺,查验质量。

  5.2 由供方承担送货的,应参照《全国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用方自行提货的,可在发货现场进行交接。

  5.3 用户在木材产区或木材经销单位采购的,其供货方式由供用双方商订。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原木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毓璋、陈志民、冯慎杰、王冬梅、周琼、林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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