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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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入驻乙方旗下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木材行业供应商网以下简称‘中木商网’”签订以下协议,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中木商网”指乙方运营的大型木业全产业链网上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ood888.net
一、合约事项:
1-1、经双方确认:甲方自愿在“中木商网”( http://wood888.net)上开展的交易活动,应确保合法经营、确保产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为合格产品,提供优良品质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并愿与乙方平台共同发展。
1-2、合作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可在“中木商网”规定的产品类别内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并约定遵循“中木商网”平台的交易流程和制度。
二、甲方基本条件
2-1、甲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甲方提供交易的产品为自主产品或具有合法授权代理产品;
2-3、甲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4、甲方公司及所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在行业内无不良声誉和不良记录;
2-5、甲方销售的产品为 类别,具体销售产品为 。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根据本协议享有在乙方网上平台“中木商网”上进行产品宣传和销售的权利;并享有“中木商网”提供其他信息的有关服务,如对采购商报价等;
3-2、甲方应当确保上架的产品库存真实性,严禁无货销售的情况发生,如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3、甲方应当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保证乙方能及时联系,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应当及时更新资料;
3-4、甲方应当保证在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3-5、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中木商网”上不得发布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违法信息;
3-6、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中木商网”上不得买卖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产品,且甲方所经营的产品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甲方应当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删除甲方产品信息;
3-7、因甲方发布的产品侵害了第三方权益或违反了相关规定,而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追偿或受到主管机关处罚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8、甲方应防止用户名、密码等其他相关安全信息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被他人获取;否则,甲方应当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9、甲方在使用乙方交易平台上实施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网上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对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将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的交易管理制度,保证甲方资料的安全;
4-2、对于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不正当行为或者出现其他任何乙方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等处理;
4-3、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乙方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商品信息,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或删除该信息。
4-4、为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修;同时,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将不定期对网上交易平台栏目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情况影响乙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甲方需全力支持及配合。
五、保密协议
5-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泄露。
5-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六、违约责任
6-1、双方应当及时、充分的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6-2、在违约事实发生后,该违约行为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6-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7-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7-3、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20天或累计超过30天,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八、费用支付
8-1、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甲方入驻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中木商网”进行产品销售,除建站审核费、广告推广费外。还享有各种免费的优惠政策,即免入驻费、免保证金、免交易手续费。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9-1、双方互相承诺: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未经双方同意,一方不得将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9-3、本协议之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9-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协议的修改
10-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10-2、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十一、甲方企业入驻“中木商网”需提供的认证资料:
1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11-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11-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争议解决:
12-1、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当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